种特别赚钱的商品。
一座城市,如果成为度假胜地,自然能源源不断吸引游客过来旅游、购物消费,而在度假胜地工作也是非常舒服的事,一举多得。
刘易斯发现,他的妃子也都很喜欢去盘古城。
因为盘古城货物非常齐全,价格还优惠,是个购物的天堂,又是个人气极高的海滨度假胜地。
听着海鸥的鸣叫,看着一望无际的碧海,蔚蓝天空上白云朵朵,海天相接,逛街购物之后,清澈的海水游个泳,踩着细软的黄金沙滩上岸,躺在棕榈树下,喝一杯椰子汁。
多么好的享受,多么惬意的生活。
而这些,都要用钱消费的。
金魂币都进入了商盟的口袋。
刘易斯很不爽。
愈发觊觎盘古城这块大肥肉。
于是,刘易斯要求商盟,签订补充协议。
这等于就是违反契约精神,但为了这块大肥肉,他管不了那么多。
他是国王,在他统辖领地内,有制定律法的权力。
他说的话,就是王法。
刘易斯要求,给盘古城指派由他委任的城主,与一些征税官。
监督货物往来,估值所有进出港口的货物,征收货物估值总额的百分之十商品税。
也就是说一件商品如果估值十金魂币,不管这件商品卖出去赚不赚钱,刘易斯都要收走一个金魂币。
商盟在购买商品,或者出售商品时,其实已经向国王缴纳过交易税、通路费、犒军费等一堆苛捐杂税。
因此,这商品税是一种附加税。
即使是商盟自己生产出来的商品,只要是进出港口,都要交税。
还借着生日,纳妃,生孩子等各种借口,让商盟进贡送大礼。
这些条件,商盟都满足了刘易斯。
和气生财,才能做生意,如果与国王引起争端,撕破脸皮,那就一分钱都赚不到,之前投资的资金要打水漂。
好不容易建造发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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